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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乳业一月两上抽检黑榜 专家称损害品牌形象

2016-05-26 09:54:50  |  来源:法治周末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光明乳业一月两上抽检黑榜

  “光明乳业正在逐渐掉出乳业第一梯队,产品多次被食药监部门点名,对陷入发展瓶颈期的光明乳业无疑是雪上加霜,两次事件损害了光明乳业的品牌形象”
  “光明乳业正在逐渐掉出乳业第一梯队,产品多次被食药监部门点名,对陷入发展瓶颈期的光明乳业无疑是雪上加霜,两次事件损害了光明乳业的品牌形象”
  法治周末记者 代秀辉
  一波刚平,一波又起。
  5月,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明乳业)在食药监部门的抽检表现中似乎很不如意。
  截至5月2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湖北食药监局)陆续发布了涉及统一食品、光明乳业、蒙牛等11家企业关于复原乳标签标识检查情况的通报。
  其中,光明乳业武汉公司因为生产的160克红枣发酵乳复原乳产品被发现标注不醒目而被湖北食药监局“点名”责令整改。
  此外,与光明乳业一起被点名整改的还有扬子江乳业(原因为投料记录不完善)、襄阳丽波乳业有限公司(原因为未在产品名称紧邻部位标明复原乳含量)。
  所谓复原乳指的是将新鲜牛奶经过高温杀菌干燥制成奶粉后,再兑入一定比例的水或者牛奶还原成液态奶的乳制品。
  “这样的产品先后需要经过两次高温杀菌,对奶的营养成分损害很大。”乳业专家王丁棉告诉法治周末记者。
  “国家明文规定,如果出售的产品为复原乳,企业应该在产品上明确进行标注。”中投顾问食品行业研究员梁铭宣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尽管复原乳是安全的,但是其营养价值与普通牛奶、奶粉存在很大差异,企业这种模糊处理的态度,有以次充好之嫌,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国家应进一步加强对复原乳产品的监管。”
  一个月两次被监管部门“点名”
  然而,对于湖北食药监局的“点名”,5月19日光明乳业公共事业部负责人殷江玲在对法治周末记者的回应中表达了不同的观点。
  “我们的标识是按照国家的要求进行的,都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在殷江玲看来,湖北食药总局判断醒目或不醒目的标准实在是太模糊,没有一个太清晰的定义。
  殷江玲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光明乳业接到湖北食药监局的消息以后,在第一时间去检查了所有相关的文件资料以及涉及到的产品。
  “现在,我们确认我们的产品符合国家的标准和规定,这包括明显在该标注的地方进行标注以及字体的大小等,没有他们(指湖北食药监局)说的那种违规的状态。”殷江玲说,湖北公司的总经理正在与湖北食药监局沟通这件事情。
  事实上,复原乳事件也并非光明乳业进入5月以来第一次被监管部门“点名”。
  5月11日,在国家食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1批次食品不合格的通告中,光明乳业亦位列其中,涉事产品则是光明乳业(泾阳)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风味酸牛奶。
  国家食药监局称,在陕西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西安南关正街分公司销售的标称光明乳业(泾阳)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风味酸牛奶大肠菌群5次检测结果分别为43CFU/g、32CFU/g、13CFU/g、3CFU/g、
  “食药总局公告的只是永辉超市抽到的产品存在问题。我们在第一时间进行了自查,把涉及到的批次产品也拿去进行了复检,检测结果全部合格,随后我们送检其他批次的产品,检测结果也全部合格。”对于原味风味酸牛奶产品安全事件,殷江玲解释,“这不是一个批次产品出现了问题,而是送到永辉超市过程中或在永辉超市保存过程中,冷链的过程出现了问题”。
  “低温产品从生产到运输物流再到超市都需要全程进行低温保存。像低温酸奶这种产品如果在运输过程中或在超市销售保存过程中脱离冷链,就有变质的可能。”从事超市生意有酸奶销售产品的刘军对法治周末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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