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年11月27日下发的(2014)成知民初字第369号判决书显示,原告徐豪杰诉被告帝王洁具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诉称,自己作为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的专业人士,应被告邀请制作了“帝王创意(豪杰。wmv)”视频作品,该作品包括文字与视频两部分内容。随后,原告不仅将该片交给了被告,还亲自参加了被告举办的广告招标提案会,在会上播放了该作品并详细解说了原告的创意,当场获得被告方参加人的认可。但被告事后并没有与原告达成将该作品进行制片的合意,而是严重违背商业诚信,未经原告许可,自行使用原告创意作品拍摄了“帝王洁具MV”宣传视频,并采取在被告官网及优酷网等网站上发布、在被告公司年会上播出的方式予以公开传播,严重侵犯了原告作品的著作权。故诉请人民法院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从主题和框架看,被告作品“帝王洁具MV”与原告作品“帝王创意(豪杰.wmv)”二者在主题选择、故事大纲、题材运用、场景安排等方面完全相同;从表现手法看,被告作品完整使用了原告作品以《What a wonderful world》歌曲营造氛围,突出情节,场景转换配合歌词大意,轻叙事、重意会的手法。更为不能忽视的是,被告作品的创意与整体表达完整地展现了原告作品中文字部分所要表达的全部内容与要素。故被告作品“帝王洁具MV”与原告作品“帝王创意(豪杰.wmv)”二者构成实质性相似。
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有关规定,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帝王洁具立即停止侵犯徐豪杰著作权的行为,同时赔偿徐豪杰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43255元。
无独有偶,据帝王洁具招股书披露,2015年7月,帝王卫浴(中国)有限公司(原告)就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被告)商标争议行政纠纷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被列为诉讼第三人,原告不服被告作出的商评字[2013]第93579号关于第8728759“golddino及图”商标争议裁定书、商评字[2013]第93593号关于第7780192号图形商标争议裁定书,请求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评审裁定,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根据发行人的说明,此案目前尚在一审审理中。
不过,帝王洁具招股书并未披露这起商标争议的具体内容。记者就帝王洁具存在的相关问题试图联系其采访,并将有关书面采访提纲发至其公开邮箱,截至记者发稿时未有回复。针对帝王洁具存在的其他问题和后期相关回复,本报将持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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