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2015年端午节日期间粽子消费安全,根据国家总局工作部署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局近期对粽子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并在省局网站和有关媒体发布了抽检结果信息公告。
本次共抽检粽子289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及其钠盐、山梨酸及其钾盐、糖精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铝的残留量(以干基计)等15个指标。经检验合格288个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批次粽子为标称郑州心愿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2.5千克/袋、生产日期2015年3月17日的霍嘉粽子(豆沙),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
本次监督抽检结果显示我省市场销售的粽子产品总体质量稳定。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