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发布修订版。与上届相比,评选由无记名投票变为实名投票,产生获奖作品的实名投票情况与评奖结果一并公布。有评论家认为,此举增加了评选的透明度,评委要对选票负责,从茅盾文学奖开始实行实名投票,到现在鲁奖的改变,都显示了评选公开的理念。
本报讯(记者 罗皓菱)昨天,中国作家协会发布第六届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开始征集作品。与此同时,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也发布了修订版,与上届相比,评选由无记名投票变为实名投票,产生获奖作品的实名投票情况与评奖结果一并公布。参评作品推荐截止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
鲁迅文学奖参评作品征集公告显示,评选体裁和门类包括:中篇小说、短篇小说(含小小说)、报告文学(含纪实文学、传记文学)、诗歌(含旧体诗词、散文诗)、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文学翻译。参加评选的作品,须于评选年限内由中国大陆地区经国家批准的报纸、刊物、出版社和网站首次发表或出版,符合评选体裁、门类要求。评奖年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奖项包括中篇小说奖、短篇小说奖、报告文学奖、诗歌奖、散文杂文奖、文学理论评论奖、文学翻译奖。
中国作协各团体会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艺术局推荐本地区本系统作家的作品,各报刊社、出版社推荐本社发表和出版的作品,有互联网出版许可证的网站推荐本网站发表的作品。网站推荐的作品须已完成,推荐时须声明本网站拥有作品的独家版权,并附《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复印件。
与此同时,鲁迅文学奖评奖条例也发布了修订版。与上届相比,做出不少修改。以前的评选是“投票采用无记名方式进行。获得不少于终评委总数2/3以上票数的作品,方可入选”,现在改为,“各评奖委员会经充分讨论,投票以不少于三分之二票数产生获奖作品。实行实名投票。产生获奖作品的实名投票情况与评奖结果一并公布。产生提名作品和获奖作品的投票由国家法定公证处公证。”
此外,一些细则也进行了微调,比如新增了以下规则,“每个奖项获奖作品不超过五篇(部)”“各评奖委员会分别举行会议。在认真讨论的基础上,经逐轮投票,产生不超过十篇(部)提名作品”。评奖年限也由“每三年评选一次”改为“每四年评选一次”。
青年评论家李云雷认为,此举增加了评选的透明度,评委要对选票负责,从茅盾文学奖开始实行实名投票,到现在鲁奖的改变,都显示了评选公开的理念,勇于接受公众的检验。评论家解玺璋指出,以前文学奖评选总是有人怀疑暗箱操作,大家会有一些想法,实名投票是一个公开化的举动,让大家了解整个过程,这是一个进步。
鲁迅文学奖是我国具有最高荣誉的文学奖之一,旨在奖励优秀中篇小说、短篇小说、报告文学、诗歌、散文杂文、文学理论评论的创作,奖励中外文学作品的翻译,推动中国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