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垦利县两古遗址被列为第四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2013-11-26 12:48:04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近日,省政府核准公布了606处山东省第四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鲁政字〔2013〕204号),其中包括我县的海北遗址和刘家遗址。
 
    海北遗址位于胜坨镇海北村北部,2006年10月曾对其中的部分区域进行过抢救性挖掘,出土大量陶瓷器、砖瓦、古钱币、建筑构件和生产生活用品,其中瓷器标本窑口多、数量多、成系统、时代特征鲜明。由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权奎山教授、山东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佟佩华、李振光和文物出版社秦彧组成的专家组根据出土遗物遗迹综合考察、论证,认为该遗址为宋金元时期的古遗址。刘家遗址位于董集镇刘家村南部,遗址范围内发现大量商周时期盔形制盐器碎片,经枣庄市文物专家咨询服务中心勘探后初步鉴定为商周时期的盐业遗址。
 
    两遗址入选省保,实现了我县文博历史上零的突破,对于增进和提升我县文化底蕴和城市文化品位,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促进文化强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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