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记者从成都市文广旅局获悉,《关于推动入境旅游加快恢复的若干措施有关奖励(补助)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日前正式出台,成都市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或事业单位开展国际旅游精准营销、开拓入境客源市场、推出过境免签优惠旅游产品和提升景区、度假区国际化品质等,均可以申报奖励补助。
据了解,《实施细则》明确奖励补助方向包括四个方面,其中在开拓入境客源市场方面明确,对组织接待境外游客来蓉的旅行社,入境团队至少在成都住宿一晚(含)以上,按照不超过60元/人次标准给予奖补,单个旅行社最高不超过奖励80万元。在推出过境免签优惠旅游产品方面,对利用144小时免签政策推出8小时至48小时不同行程、不同主题中转旅游“套餐”的OTA平台按最高200元/人次标准给予奖补。
值得一提的是,在提升景区、度假区国际化品质方面,《实施细则》指出,对国家4A级(含)以上旅游景区、省级(含)以上旅游度假区新(改)建游客中心、多语种讲解设备、标识系统、厕卫设施等,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不超过实际投入资金比例10%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补助。
哪些企业或者事业单位可以申报奖励补助?
记者了解到,申报对象为在成都市注册一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与旅游活动相关的事业单位。
从《实施细则》的主要特点来看,对专项资金涉及的4个奖励补助方向和5个具体政策进行明确和细化,便于申报主体按实际合理申报、精准申报。同时,申报流程易申快享,明确所涉奖补资金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申报,线上申报统一通过“天府蓉易享”平台;申报企业总体按照“一个申请书(含承诺书)+一档佐证材料(支出佐证或完工佐证等)”提交申报材料,便于申报主体规范申报、简易快速申报。同时,资金兑现效率将进一步提升,以缩短兑现时间、提高兑现效率为出发点,优化资金兑现,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进行流程再造、服务提升。(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李彦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