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讯 2016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广大游客节日旅游开心、放心、安心,山东省旅游局昨日发布温馨提示:参团旅游请选择正规旅行社,警惕低价旅游陷阱,理性消费,购买意外险,文明旅游。
1.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
选择参团旅游的旅游者,请务必留意组团社的资质。出境旅游要选择具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旅行社,赴台湾地区旅游要选择具有组织大陆居民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资质的旅行社。
2、参团旅游前要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并索取发票
旅游者参团旅游,请务必与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明确约定、确认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饮服务、购物次数及自费项目等,并索取正规发票。
3.警惕低价旅游陷阱
旅游者在选择旅游产品时,切不可贪图便宜参加低价旅游团。谨防网络欺诈,切勿相信街头旅游小广告及“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以及以保险公司等名义,提供所谓的“免费旅游”等消费陷阱,自觉抵制“零负团费”及“不合理低价”,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4.购物要自愿并要求商店开具发票
参加合同中约定的购物活动时应慎重鉴别质量和价格,购买贵重物品要慎重。发票应标明购买商品名称、数量、单价,并加盖商家发票专用章或财务章,以备退货、投诉之用。
5.建议购买旅游意外险
为了保证旅游途中出现意外后得到有效的赔偿,山东旅游监察总队提醒出行旅游者,为获得更为全面的保障,建议游客与旅行社签约后,向保险公司或委托旅行社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人保险。
6.要文明旅游,做文明游客
旅游过程中要遵守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形象,做文明游客。
7.遇到纠纷请打投诉电话
游客在旅游过程中遇到纠纷请拨打旅游投诉电话,可拨打12301全国旅游服务热线或全省17市旅游投诉电话。
山东省旅游监察总队 0531-82676141
济南市旅游监察支队 0531-666087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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