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轮电改让市场主体获得红利
⊙记者 陈其珏 姜隅琼 ○编辑 谷子
跨越山重水复、冲破重重藩篱,电力体制改革终于在13年后蹒跚重启。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这意味着新一轮电改大幕拉开。
尽管过程曲折,评价莫衷一是,但无论如何,电改终究重新出发了。更重要的是,新方案所蕴含的“落地”精神与全体用户参与的色彩决定了其与以往改革的不同点。从这个意义而言,新电改仍值得期待。
电改在争议中前行
按照国家能源局副局长王禹民的说法,电改的节点还是落在电网。而围绕电网高度一体化的垄断经营模式,衍生出是否拆分和是否输配分离两个焦点问题。一度,围绕上述问题的争论甚嚣尘上,亦成为电改艰难步进的缩影。
最终,《若干意见》确定的电改路径是“放开输配以外的竞争性环节电价,放开配售电业务,放开公益性和调节性以外的发电计划,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电力统筹规划”。至于电网拆分和输配分开等破除垄断问题,文件表述为“深化对区域电网建设和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事实上回避了这一问题。
上证报记者了解到,输配分开等核心问题也曾被列入改革盘子,相关研究包括“输配电管理体制及其价格研究”、“电网调度体制问题研究”等。就此,发改委还多次召开研讨会,国家电网[微博]、南方电网、五大发电、四大辅业集团和各地方政府代表悉数到场。
一位全程参与讨论的专家告诉上证报记者,南网当时建议将全国电网拆成几大区域电网,增加南方管辖区域,理顺云南和两广送电;国网则以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经济性为由反对拆分和输配分开;发电集团列举了电力宽松的事实,要求调度独立。专家之间分歧也较大,甚至在内部展开了“电力市场属性”的大讨论。
反对者以前电力工业部官员为代表,认为我国还没做好完全市场化的准备,电力是特殊的商品,必须有政府管制和政策性输配电机构即电网的兜底,保证电力运行的安全性,输配分开现阶段也不具有可行性。支持者称“全球电力市场放弃市场化和竞争的例证,不是没有成本、没有弊端,改革是趋利避害,但绝不能放大成本和弊端因噎废食。”
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若干意见》注定充满了妥协的色彩,但并非没有新意。事实上,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单独核定输配电价等的提出对原本铁板一块的电力市场来说已算不小的突破。
“就电力市场建设而言,中国有三个选择:相对独立、完全独立和彻底放开。目前的电改以"相对独立"亮相,必然收尾于"彻底放开"。至于单独核定输配电价则是硬币的两面,一面可以使现有电网企业沿着老线路更新换代;另一面则也能触发全国性电网的拆分整合,为改革主导者的选择提供时间和空间。”国际著名能源专家、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电力体制改革研究组组长武建东昨天在接受上证报记者专访时如是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