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南12月2日讯 今天,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挂牌成立,正式履行其对山东全省能源行业的监管职责。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是由国家能源局派驻山东的正厅级监管机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的授权,履行对全省能源的监管职责。其前身是国家电监会于2006年3月在我省设立的济南电监办(后改为山东电监办),根据今年3月全国人大十二届一次会议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国家电监会和国家能源局进行撤并,组建新的国家能源局。
经过三个多月的筹建,新组建的国家能源局已于6月正式成立,同时,包括山东电监办在内的全国18个派出机构也整建制划入国家能源局。11月初,中央编办就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的设置等专门下发了通知,国家能源局随之正式下发文件,对各派出机构的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作了明确规定。日前,国家能源局对派出机构的各项工作作出全面部署,标志着国家能源局机构改革的全面完成,也宣布了各派出机构的正式成立和运行,开启了我国能源行业管理和市场监管全面融合的新阶段。
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公室内设综合、市场监管、行业监管、电力安全监管、资质管理、稽查等6个处室,主要职责是:监管电力市场运行,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监管电网和油气管网设施的公平开放;监管电力调度交易,监督电力普遍服务政策的实施;负责电力等能源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监督检查有关电价;负责除核安全外的电力运行安全、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电力应急和可靠性管理,依法组织或参与电力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负责电力业务许可以及依法设定的其他行政许可;负责法律法规授权以及国家能源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据介绍,国家能源局山东监管办挂牌成立之后,将按照国家能源局新的体制要求和授权,把监管领域拓展到电力、油气,把监管范围延伸到能源的规划、政策、标准和重大项目的后续监管。
【深读】
破“三桶油”垄断 开放油气管道
□记者 左丰岐 报道
本报济南12月2日讯 一年前,大唐集团曾计划借道中石油的管道,由内蒙古工厂向北京输送天然气。中石油掌握着全国70%的原油管道和90%的天然气管道。最终,因为中石油掌握着油气管网的运营权,致使两家央企的谈判无果。大唐集团无奈之下自建输气管道,但仍因中石油和北京签有排他性供气协议,被迫接受了中石油的统购统销方案,年收益较预期下降3亿到4亿元。
大唐集团的遭遇并非个例,被这张网困住的不仅有大唐集团这样的央企,更多的民营油企和燃气公司更处劣势。
现在,这一情况或许将有转机。不久前,《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悄然下发。其核心内容是,作为油气管网运营企业的“三桶油”,尤其是中石油,应按照一定排序无歧视地对第三方开放管道设施。由国家能源局负责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监管相关工作。
油气管网的垄断只是能源领域的一个缩影。随着改革的推进,能源领域的诸多问题已经摆上改革日程。例如,能源市场体系有待完善,能源价格机制未能完全反映资源稀缺程度、供求关系和环境成本,能源监管体制尚待健全,电网结构不够合理,有效应对能源供应中断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体系有待加强等。
能源和能源安全已经成为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理顺能源管理体制是解决能源问题的重要途径。目前,国家层面已经构建起了国家能源局,整合了能源管理和监管职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能源管理和监管职能架构,并有18个派出机构分驻各地;在地方政府层面,部分省份已经成立了发改委管理的能源局(副厅级),负责本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等。对于我省而言,省政府层面的能源管理职责分别由发改委、经信委、煤炭局、油区办等多个职能部门承担。
目前,国家能源局与派出机构、派出机构与地方能源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与各省业务办之间的职权关系界定仍不清晰。基于此,一些地方派出机构原电力监管工作受到影响,难以将监管业务拓展到煤炭、石油等领域。除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与地方能源局厘清分工外,地方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也承担了很多能源管理职能,存在厘清分工的问题。目前的能源管理机制,或许只是国家能源管理体制改革中的一种过渡,还有待在今后的改革中不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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