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快煤层气(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意见》,要求提高煤层气开发利用的中央财政补贴标准,落实煤层气市场化定价,鼓励煤层气发电上网,并适时提高上网电价。
《意见》要求,落实煤层气市场定价机制。各地要严格落实放开煤层气出厂价格政策,已纳入地方政府管理的要尽快放开价格,未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销售价格由供需双方协商定价,进入城市公共管网的煤层气销售价格按不低于同等热值天然气价格确定。
《意见》指出,支持煤层气发电上网。煤矿企业利用煤层气发电优先自发自用,富裕电量需要上网的,由电网企业全部收购。相关部门和单位应进一步简化煤层气发电并网项目核准、环评、用地、电网接入和发电许可等手续,加快审核办理。
根据《意见》要求,应根据煤层气发电造价及运营成本变化情况,按照合理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适时提高煤层气发电上网标杆电价,未提高前仍执行现行政策。电网企业因此增加的购电成本,通过调整销售电价统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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