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0余件案件,零错案、零信访。2025年,滨城区人民法院原民二庭庭长孙春华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43岁。
从事审判工作12年来,她共审结民商事案件3100余件,承办的多为发回重审、再审等疑难复杂案件。在审判过程中,她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与法律适用关,始终在精准办案上下足功夫。
因业绩突出,孙春华先后荣获“全省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五个一百’先进法官”“全省法院调研工作先进个人”“山东省法院系统先进个人”“滨州法院‘有理想、有担当、有实绩、有正气’优秀法官”等称号,入选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和建设工程审判人才库。她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获奖3次,获省法院嘉奖1次、市法院三等功2次。
孙春华曾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卷宗多达70余册,案情复杂、争议焦点交织。为厘清事实,她反复研读卷宗,逐条记录疑点,多次实地查证、现场勘验、走访相关单位,最终查明案件关键事实。该案判决书充分分析论证,详尽释法说理,成为类案审理的参考范本。
她所承办的“陶某房屋买卖合同案”入选中国法院2019年度案例,“曹某打赏主播案”被收录于鲁法案例,“邓某民间借贷纠纷案”获评滨州法院典型案例一等奖……她以专业能力将“案例”变成“范例”。
无论案件难易,孙春华始终耐心倾听双方陈述,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竭尽所能争取最优解,让纠纷“到我为止”。
在一起标的额大、证据繁杂、司法鉴定成本高的建设施工合同纠纷中,为切实减轻企业诉累,她推动诉讼程序“瘦身”,跳出双方诉辩意见,抓住关键争议,通过逐项梳理、多次沟通协调,最终促成案件调解。被告不仅支付了工程款,还一并对质保金、保证金、水电费、维修费等等关联款项作出处理,实现了“案结事了”,取得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为推进破产审判规范化,孙春华组织并参与起草了破产程序流程管理、管理人选任及履职保障、府院联动机制建设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她带头召开债权人会议,探索破产审判信息化、数据化的办案方式,有序推动“僵尸企业”市场出清。
此外,她牵头开展破产公益清算试点工作,率先完成经营异常企业强制清算程序,为全市法院公益清算工作积累了实践经验。相关“府院联动推进破产公益清算”工作被评为全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
孙春华对案件质量要求很高,对物质生活却追求简单。一身休闲服、一双运动鞋、一个富光水杯,是她日常工作中的“标配”。
一次庭审因持续时间较长,错过了正常用餐时间。一位律师为表达心意,为孙春华和书记员购买了奶茶。得知奶茶来源后,她问清价格,执意将40元奶茶钱转给律师,并主动向督察室报备此事。她也时常提醒身边同事,要慎独慎言慎行,始终坚守廉洁底线。
法槌声已远,信仰却长青。在法官这一神圣岗位上,孙春华以短暂而精彩的一生,谱写了无愧于时代与使命的人生华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