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5日,高青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推广山东省供销合作社“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的实施方案》。一引其纲,万目皆张,《实施方案》的印发为我县土地托管事业提供了政策依据,指明了前行方向。
刚刚过去的一年,高青县供销社紧抓县政府与省供销社战略合作机遇,引导农民、村集体、基层供销社、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以土地经营权为媒介,成功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创新实施“一连三变”工程,即“土地集中连片、土地承包经营权变股权、农民和村集体变股东、供销社变全程托管管家”,在此基础上,创新实行“4(村党支部+土地股份合作社+公司+农户)+4(垫资托管+信用保障+收入保底+约定分成)”土地托管经营管理分配模式,搭建起合作社、农民、农服公司多方共赢链,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为打造乡村振兴高青样板,解决土地集中后耕种问题及户户晒粮占路、秸秆禁烧难题提供了有效路径。通过这一模式,2020年,我县7家土地股份合作社注册成立,确定托管土地5875亩,实现亩均增产150斤,增收200余元,农民增收致富、村集体发展壮大、农业提质增效效果初显。
长旦始和开岁事,一番既渥起春耕。新年伊始,高青县供销社正持续加大与省供销社战略合作力度,积极推广“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加快扩大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统防统治服务面积。到2021年底,力争全县20个以上的行政村组建土地股份合作社,通过与山东鲁供青苑农业服务有限公司合作,实现土地全程托管面积2万亩以上,单环节农业社会化服务规模5万亩以上。同时,计划在高城镇建设占地30亩,总投资1000万元的县级农业社会化服务运营实体平台一处,建成后可服务全程土地托管面积5万余亩,逐步形成“县有规模运营平台、镇有为农服务中心、村有合作社”的县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随着“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模式的推广,土地托管面积将不断扩大,土地股份合作社运行将更加规范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成效将越来越突出,更多农民和村集体将从中受益。寒冬一过春潮起,供销托管正当时。“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必将在高青这片充满希望的田野上焕发出强大而持久的生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