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晓龙 通讯员陈杲)“宁城街道某村党支部书记以低于市场价格将10.8亩村集体机动地承包给亲属修建厂房,且未签订经济合同,侵犯村集体利益,应予以严肃处理。”近日,宁津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一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宁津县纪委监委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与整治基层“微腐败”结合起来,紧盯重点内容和关键环节,灵活运用“室组地”监督模式,指导农经部门明确14个方面整治重点,监督、监管、整治同向发力。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点多面广的实际,深入开展问题线索“大起底”和“回头看”,深挖基层党员干部在政策落实、资源处置、资产管理中的不作为、乱作为和漠视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线索,严查速办、动态清零。
积极运用“大监督”思维,与审计、农业农村等各方协同联动,深入推动纪检监察监督与其他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移送问题—分类处置—结果反馈—整改治理”闭环。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55个,15人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