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记者 朱晨 通讯员 曾茵 济宁报道
近年来,微山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支农惠农各项政策,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政策落实,特别是认真落实国家扶持粮食生产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种粮补贴,扶持农机生产的农机具购置补贴,扶持退渔还湖的退养池塘生态补贴等兑付工作,充分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维护了农民利益,有效促进了我县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
抓好粮食生产,提高农民积极性
微山县财政局坚决扛牢粮食安全政治责任,全方位稳定粮食生产“基本盘”,认真落实各项惠农补贴政策。2023年以来,微山县统筹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402.14万元,引导和鼓励农民提高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耕地质量提升;发放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403.53万元,缓解了农资价格上涨对实际种粮农民增支影响,保障种粮农民基本权益。
加强农技推广,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微山县财政局大力支持引导农户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切实引领推动全县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不断推动提升我县粮食生产机械化水平。据统计,2023年完成兑付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08.49万元,受益户数255户,补贴各类机械312台,支付进度全市第一。既满足了农民群众对新型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需要,又推动了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升,为保障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坚持生态优先,保障渔民经济利益
微山县财政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实施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池塘养殖退出,进一步提升湖泊生态功能,推进渔业发展方式转型升级。2023年以来,县财政局竭力克服南四湖自然保护区矿业权退出、减税降费等政策性影响导致可用财力大幅下降的困难,积极向上争取,多方筹措资金,兑付退养池塘生态补偿资金14666.73万元,切实保障渔民因池塘退养造成的经济损失,也保护了南四湖省级自然保护区的良好生态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