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高青县聚焦乡镇财政运行,不断优化乡镇财政运行综合绩效评价。
在制定乡镇政府综合绩效评价指标时,尽可能考虑乡镇政府在职责、战略发展方向等方面达到各项基本绩效要求的前提下,建立“共性+个性”的指标体系。遵循“投入—过程—效果—可持续”的路径开展评价,运用比较法、案卷研究法、专家评判法、实地测评法、调查问卷法等多种方式,提升各个评价环节的衔接度。明确将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把评价和整改落实结果作为乡镇财政奖补、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和依据,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的效能,进一步推动乡镇政府改进政府工作,降低行政成本,让财政资金在乡镇运行中提质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