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报讯(记者 刘勇)从山东省住建厅获悉,为全面落实《山东省创建特色小镇实施方案》(鲁政办字〔2016〕149号)要求,充分发挥特色小镇在推动新型城镇化、促进经济转型升级等方面的作用,提高我省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二批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名额共计40个。
经济导报记者注意到,此次要推荐上报的特色小镇要以海洋开发、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电子商务、节能环保、金融等新兴产业为重点,兼顾旅游观光、文化创意、现代农业、环保家具等绿色产业和造纸、酿造、纺织等传统产业。主导产业要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在省、市域内市场占有率靠前。
同时要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并与经济社会发展、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旅游发展等相关专业规划有效衔接。规划面积一般控制在3平方公里左右,起步阶段建设面积一般控制在1平方公里左右。
此外,原则上5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0亿元以上,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6亿元。西部经济隆起带的特色小镇和信息技术、金融、旅游休闲、文化创意、农副产品加工等产业特色小镇的固定资产投资额不低于20亿元,每年完成投资不少于4亿元。
实现产业、文化、旅游特色和一定的社区功能有机融合。特色小镇要建设具有创业创新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商贸信息平台、文化展示平台、产品交易平台和信息管理平台等综合功能的小镇客厅,积极应用现代信息传输技术、网络技术和信息集成技术,实现公共Wi-Fi和数字化管理全覆盖,建设产城融合发展的现代化开放型特色小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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