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广安发[2013]7号)文件精神,自7月4日起,县商务局根据职责分工,迅速行动,抽调人员分两组对县城区、各乡镇(街道)100余处餐饮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了摸底检查,要求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燃气的餐饮场所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主动开展好燃气使用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未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的餐饮场所,要尽快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安全供气合同。与此同时,抽调精干力量配合经信局、安监局对全县重点工矿商贸企业进行了一次安全大检查,共抽查重点商贸企业18家,重点对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车间作业现场进行了细致的检查。
通过这一阶段的检查督导工作,增强了餐饮企业及重点商贸企业的安全意识,提高了他们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为全县商贸流通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