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临湘:为什么对6名代考大学生不起诉?
“这份不起诉决定书对我而言,除了对犯错的悔恨,更是对检察机关的感恩和崭新未来的向往。”12月18日,湖南省临湘市检察院来到当地某职业学院送达绝对不起诉决定书,一直处于忐忑不安的学生小辉(文中涉案当事人均为化名)心中的石头终于落了地,他当场泣不成声。
经过调查核实,该案6名替考人员皆为在校大学生,均在10月25日前通过贴吧、QQ兼职群了解到杨某发布的替考消息后,加入杨某所建的微信群,同意以每天200元的报酬代替他人参加成人高考。10月26日,这些学生考完第一场后即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10月26日,在临湘市一所中学举行的成人高考某考室内,监考老师发现考生“吕某”的长相、携带的身份证照片与准考证上照片有较大差异,存在代替考试嫌疑。考试结束后,巡考人员将该考生带到办公室询问情况,该考生小田很快承认代替“吕某”参加考试的事实,巡考人员随即报警。根据小田的交代,民警随后又在校门口抓获了包括小辉在内的另外6名替考的学生(其中1人因未满16周岁,接受调查后被释放)。10月28日,本次替考的组织者杨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将该案移送至临湘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恳请检察官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以后我一定遵纪守法!”“我现在感受到了违法犯罪带来的严重后果,请给我个机会,让我不要带着污点过一辈子。”……审查时,这些真诚恳切的悔过书引起了承办检察官的注意。
为更好了解案情,该院公诉科前往6名涉案大学生学校进行了调查走访。“其实这些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成绩都不错,有的还是学生干部,也有人经常获得奖学金。”其中,承办人对小辉印象尤为深刻:小辉的父亲过世,母亲又因生病需长期治疗,但是生活的担子没有压垮他。在校期间,他不仅学习成绩优秀,积极参与班集体各项活动,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他还利用课余时间做了各种兼职,老师和同学提到他都称赞其非常乐观坚强。
“我们错在不懂法,又抱有侥幸心理。”事后,另一涉案大学生小利回忆道,考前曾有人在群里发了消息称成人高考严禁出现替考、代考状况,但是组织者杨某谎称都安排好了的,不会被抓,被抓也没关系。自己于是信以为真,没有考虑后果就去参加替考了。谁知道,随之而来的便是“追究刑责”“失去自由”“档案污点”……这些极有可能造成一生阴影的沉重字眼。
了解情况后,如何处理又成了一个难题。根据刑法规定,六人行为已经符合代替考试罪的犯罪构成,到底适用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对其相对不起诉?还是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以犯罪论处,对其绝对不起诉?科室的案件讨论上形成了两种意见。
“法律的目的本也不是惩罚人,而是引导人。刑事司法中既要‘雷霆万钧’,也要‘春风化雨’。”案件被提交至该院检察委员会研究,所有委员一致同意,6名大学生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且属于初犯、偶犯,可适用宽严相济的法律原则,不以犯罪论处。于是,从学生成长和前程的角度出发,该院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两种意见,对于6名大学生来说,关系到两种不同的人生,也关系到6名学生背后的6个家庭。
“看到孩子们松了口气的表情,我也觉得心里轻快不少,但愿他们在这次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今后能走好自己的人生路,迈开大步奔向锦绣前程。”该院副检察长胡超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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