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龙口市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认真贯彻上级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部署,依托案管、研究室、检委办三项工作职能合署的优势,将强化扫黑除恶案件流程管控和办案质量监管作为监控重点,多措并举,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完善工作衔接机制,确保专项工作无缝对接。为了确保扫黑除恶工作的有效开展,避免出现案件办理数据不一致、对接有盲点、工作有遗漏现象的发生,案件管理部门加强与侦监、公诉、执检等业务部门工作协作对接,制定了《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案件管理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依据案件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结合现阶段扫黑除恶工作部署,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受理、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等工作的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进行了明确规定,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明确工作开展重点,筑牢案件办理质量防线。建立黑恶势力案件跟进监督工作机制,确保该类案件从受理开始,就进入质量监管范围。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监控范围。案件受理时,对公安机关移送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登记,制作案件受理台账,通过对比案件审结处理结果,全面监督业务部门对涉黑恶势力犯罪的查办情况。强化案件评查,确保案件质量过硬。案件管理部门采取定期专项评查和相关文书不定期系统查阅的方式,加大对涉黑恶势力犯罪的评查力度。截止到目前共抽查侦监、公诉案件5起,撰写评查报告1篇。发挥检委会职能,全面把关涉黑恶势力案件办理。进一步明确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为应当上会案件,案件承办人需从案件侦破背景、认定事实、适用法律等方面对案件进行全面汇报,由检委会全体成员对该类案件的办理进行集体评议。另外,检委会每个季度对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诉讼情况进行跟踪评议,对于办案人员久办不结的情况督促整改,对于久诉未判的案件依托工作职能做好监督。截止到目前,共听取涉黑恶势犯罪案件2起。
强化专题调研指导,夯实检察数据引领成效。加大涉黑恶势力犯罪专题调研力度,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运用大数据信息,撰写了《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工作调研报告》,该报告从该类案件的案件办理情况、犯罪人员情况、涉及罪名情况入手,对该类案件进行集中梳理和分析,总结新时期该类犯罪呈现的新特点、新趋势,阐明该类犯罪的危害及打击难点,并进而对如何更好的打击涉黑恶犯罪案件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为院领导工作决策提供了数据支持,为业务科室有效开展工作夯实了数据基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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