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景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四川省有关景区门票价格对青少年、学生、老年人、残疾人、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减免优惠政策。同时根据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自2018年10月1日起,对年满65周岁老年人免收门票;对不满65周岁老年人,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免收门票,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实行门票半价优惠或者免收门票。
此外,四川省发改委还特别强调,各景区应在官方网站、收费场所等醒目位置公示门票价格及单独收费的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保障游客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不得将门票、游览服务、保险等捆绑销售,不得价外加价或强制代收其他任何费用。不得强制购买通票、联票,保障游客选择权,维护旅游市场正常价格秩序,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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