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临沂市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根据行动方案,临沂市定于2018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全市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将坚决打击河湖非法采砂,保障河势稳定、防洪安全、航运安全和生态安全,并持续推进建立河湖采砂管理长效机制。
据介绍,专项整治行动范围为全市所有的河流、水库。专项整治包括调查摸底、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建立长效机制等。
摸底调查工作将持续到7月底前,主要摸清责任制落实情况、非法采砂情况,规划编制、执行情况、制度建设情况、日常监管情况以及执法打击情况。
执法打击和集中整治将持续到10月底前,专项整治行动将从严从快处罚非法采砂行为。对触犯刑律的非法采砂业主和从业人员,要结合当前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执法打击力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遏制非法采砂势头。对河湖采砂重点河段、敏感水域以及存在非法采砂问题的河湖,要组织开展集中整治,集中清理非法堆砂场和“三无”船舶,整顿涉砂船舶,强化源头管控。
在调查和集中整治的基础上,临沂市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采砂监管长效机制。包括建立采砂管理责任制、建立采砂规划制度、严格采砂许可制度、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建立执法打击制度、建立完善采砂管理制度。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总河长为第一责任人,具体河湖的河长湖长为直接责任人。12月底前,国家、省将对本流域内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开展跟踪督导检查,市河长办将在配合做好督导检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工作开展情况,适时开展市级督导检查。对整改不力的县将予以通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情况,将适时约谈。记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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