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山东    国内    社会    教育    旅游    房产    娱乐    企讯    女人    财经    科技    健康    家居  

 

 首页 > 资讯频道 > 社会 > 正文
   

济南通报首例共享汽车撞人事故

2018-04-24 11:08:20  |  来源:  |  作者:  |  阅读:  字号: T   T
 
      本报4月23日讯 23日,历下交警通报了济南首例共享汽车撞伤行人的交通事故。肇事者焦某因无证、醉驾,将面临法律的处罚。

  4月9日,棋盘小区3区5号楼北侧的道路上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驾驶人焦某驾驶共享汽车与行人发生刮擦,造成行人轻微受伤。经检测,焦某酒精呼气值达234mg/100ml,达到醉驾标准近3倍。民警了解到,焦某没有驾驶证,他用妻子的驾驶证完成了共享汽车平台注册。事故发生前,他和朋友喝了酒,出于好奇,便租用了一辆共享汽车,没想到只行驶了300余米就发生了事故。

  近日,焦某的血检结果出来了,数值高达220mg/ 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应负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将因醉驾面临刑事处罚。

  此外,焦某的妻子由于将共享汽车提供给没有驾驶证的人员驾驶,也可能面临共享汽车平台的追责。据该共享汽车客服回复,如驾驶人将共享汽车交给非授权人驾驶,将被收取2000元违约金,因扣车导致车辆停运,还会被收200元/天的停运损失。

我来说说( 
来顶一下
返回首页
返回首页
上一篇:枣庄市司法局局长王业胜一行来峄城区调研人民调解工作
下一篇:枣庄峄城区坛山司法所:法治馨香浸润乡村
 
0
 
 
 
 
推荐资讯
高青:6万多亩麦田实现产业化管理
高青:6万多亩麦田实现
用爱照亮孩子们前行之路
用爱照亮孩子们前行之
白玉木耳助力村集体增收
白玉木耳助力村集体增
红河镇:基质栽培蓝莓结出“致富果”
红河镇:基质栽培蓝莓
 
栏目最新
栏目热门
 
 
 
版权声明   |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频道招商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山东信息港 ings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