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最低工资标准又上调了。近日,省政府公布了全省最低工资标准。据了解,调整后的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1640元、147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16.4元、14.7元。其中,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将从今年6月1日起执行。
2016年,山东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710元、1550元、139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7.1元、15.5元、13.9元。经过此次调整,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比2016年时高了不少。
在20多年前,山东便开始公布月最低工资标准。早先,山东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仅有一档,从2008年起才改为现在分三档的模式。伴随着此次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再度上调,最新的《各市最低工资标准表》也一并出炉。其中,济南的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和历城区这五区将执行第一档标准,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8.1元;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这五个县区则将执行第二档标准,即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64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6.4元。
另据了解,近日,省政府还发布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山东以2016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估算数57714元为基数,确定了2017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其中,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为12%。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下线为3%。
原标题:下月起最低工资标准上调 济南市内五区提至每月181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