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在全国率先试点将重度失智老人纳入政策保障。做好重度失智老人“失智专区”护理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农村护理保险业务,扩大农村受益群体。
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
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继续落实参保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降低至18%、参保单位和职工个人的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分别降至1%和0.5%、工伤保险平均缴费比例降至0.57%的政策,减轻参保企业和职工负担。
全面落实全民参保登记
实现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完成我市未参保户籍人员入户调查登记,完善全民参保登记库,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工作,实现我市社会保险制度由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转变。
实施“互联网+社保”行动
创新经办管理服务模式。利用互联网技术,推进信息化与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深度融合,推行网上经办、掌上社保、自助终端等业务服务新模式,试点建设“智慧社保服务大厅”,启用并推广“掌上预约服务”系统,为参保人提供高效、便捷、个性化的服务。 2/3 首页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