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申红 马桂路 报道
本报济南讯 “前期对燃气企业和居民用户进行了调研,成本倒挂企业亏损,涨价可以接受,但幅度不宜过大。通过研究分析两套备选方案,我个人赞成方案一。”9月17日上午,济南市城市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听证会召开,23名听证会参加人均同意涨价。
根据济南市物价局发布的听证方案要点,济南市阶梯气价分三个阶梯,各阶梯气价按照1:1.2:1.5倍比价关系确定,以年度气量为计量周期。据了解,目前济南市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2.7元/方,而在这两套方案中,第一阶梯的天然气价格均比现行价格高,其中,方案一中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16立方米以内(月均18立方米,含),价格为3.00元/方,方案二中第一阶梯年用气量240立方米以内(月均20立方米,含),为3.10元/方。
据山东大学调查分析,覆盖80%的济南居民家庭月均用气量为19.1立方米,覆盖95%的家庭月均用气量为23.94立方米,平均每天做3顿饭的家庭,非供暖季月均用气量14.78立方米。此外,“根据山东济华和济南港华提供的抄表记录,3—4口之家,一个月的用气量在10—11方左右。”济南市物价局价格管理处负责人说。也就是说,此次价格改革,第一阶梯的价格的调整对居民生活影响较大。
与此同时,对不具备集中供暖条件、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两套方案中均做出了规定,阶梯用气档扩大,并且不再执行第三阶梯价格。
听证会现场,所有听证代表均表示适当涨价可以理解,而对于“不涨”的可能性,并无人提及。
济南市人大代表刘永海说,天然气经营企业受原材料水、电、人工费上涨等因素的影响,造成供气配套成本增大是事实,调整天然气价格,有利于缓解配套成本上涨给企业造成的亏损,是保障天然气企业正常运转,促进天然气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适当调整供气价格有必要,但调整的幅度不宜过大。
同样作为济南市人大代表的李兴泉也表示:“这次价格调整符合国家天然气价格改革的方向和要求,体现了天然气这种清洁能源的稀缺性,有利于促进天然气的节约利用及高效利用;理顺民用与非民用燃气价格,有利于解决交叉补贴现象;使燃气企业具有合理的利润,有利于燃气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保障供气的安全可靠”。
济南市统计局推荐听证代表唐丽表示,就目前的居民用气量的实际调查,按照现有的居民用气消费结构,在加权计算其平均价格后,经测算,如果按照第一套方案进行调整,将影响济南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06个百分点,占今年1—8月份济南市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涨幅的3.3%;如果按照第二套方案进行调整,将影响济南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0.08个百分点,占今年1—8月份济南市消费价格总水平平均涨幅的4.4%。虽对济南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和我市居民生活不会产生大的影响,因此支持方案一。
两相比较,方案一比方案二更受听证代表青睐,现场获得19人支持。根据方案一,第一阶梯年用气量最高限额定为216立方米,即月均18立方米。对此,多数代表认为“基本够用”。价格方面,由现行每立方米2.7元调整为3元。这意味着,若方案一通过,年用气量在第一阶梯范围内的86.7%家庭,年最多增加支出64.8元。
听证会最后,济南市物价局巡视员张际水表示,听证意见将按规定整理送交济南市政府,如无意外,年底前济南市居民生活用天然气将实行阶梯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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