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杜姐终于办齐了28个证件,开始准备5月18日的初审。杜姐告诉我,有的地方初审通过率不足50%。如果幸运的话,初审通过后,她和孩子将迎来一批入户审核的官员——街道办、居委会、派出所、联防队、学校联合入户核审,主要问话对象是孩子。此前已有家长说,自己的孩子一见这阵势就不由自主地开始浑身发抖,因语无伦次而没有通过核审。所以,杜姐还有一项主要任务就是通过模拟训练让自己孩子学会对话。而且,由于入户审核不事先通知,初审通过后,杜姐就得从单位请长期假在家里等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第十一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工作或者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或者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的,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为其提供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条件。”既然有法律明文规定,为什么在现实中,孩子们上学却要如此多“条件”?
第一代进城打工者是我们的父辈,他们的一生献给了城市,而把我们留在了农村。上世纪80年代出生的我们饱受亲子分离之苦,所以现在,我不想再让自己的孩子遭受同样的痛苦。我们要跟自己的孩子在一起,让他们能够拥有跟父母在一起的童年!我想在生活、工作的地方为孩子挣得一片天,让他们可以自由地学习、生活。看着社区中那一个个为孩子入学而寝食难安、愁容满面的家长,我想问:我们的愿望很奢侈吗?要拿多少“证明”才能让我们的孩子上学?
编后语
从2008年以来,北京市对于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的一系列政策被视为城市规模控制、人口管理的主要措施之一。由于子女入学门槛太高,许多进城务工人员为了子女教育不得不离开北京,还有一部分孩子不得不独自回到老家,成为“留守儿童”。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但是正如这位来信的母亲所言,学龄儿童的受教育权利不应该因此而受侵犯。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一些特大城市管理者担心随迁子女教育问题的解决会形成“洼地”效应,与特大城市规模控制相悖。但他认为,子女教育和社会保障是对劳动力最基本的权益保障,控制人口规模不应该忽略为流动人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无论置于中央简政放权的大政方针之下,还是着眼于法律赋予每一个孩子平等受教育的权利,28个证明的入学门槛值得重新审视。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