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计划今年年底前在所有已通气城市建立居民阶梯气价制度,并将居民用气分为三档。
根据指导意见,第一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二档用气量按覆盖区域内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气量确定;第三档用气量为超出第二档的用气部分。
就分档气价安排,指导意见明确,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第一档气价按照基本补偿供气成本的原则确定,并在一定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第一、二、三档气价原则上按1∶1.2∶1.5左右的比价安排。
指导意见强调,不得通过减少居民用气量等方式变相提高居民用气价格。
目前,国内部分城市已率先实施了阶梯气价政策。
(综合新华社北京2月28日电 6/7 首页 上一页 4 5 6 7 下一页 尾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