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法院强化信息技术在审判工作中的应用,依托信息化办案载体,结合审判工作需要,建立了案件信息查询、审判流程管理、科技法庭、电子卷宗等多个系统,积极推行现代化、网络化办案模式,在促进司法公开、确保司法公正、提升审判质效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托案件信息查询系统促进司法公开。运用信息化手段,将案件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的相关信息都录入案件信息系统,在诉讼服务中心放置案件查询机,当事人可通过输入案号或身份证号及时了解案件审理状态、承办法官等情况,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监督法官,促进了裁判权在公开透明的环境中运行,树立了法院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
依托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强化程序控制。搭建审判管理平台,完成对各类案件办案过程、办案期限及程序节点的自动控制和提示,对审判过程实时监控、全程跟踪、动态管理,重点强化程序节点控制,明确期限要求,对超审限案件和临近审限案件系统自动生成警示信息,并安排专人负责定期通报、督办,有效避免了人为拖延和超审限办案情况的出现,加快了办案节奏。
依托科技法庭系统实现庭审过程信息化。积极推进审判法庭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科技法庭电子举证、庭审记录、远程观摩、在线适时监督等功能,对庭审过程进行实时采编录像,实现了庭审实况直播于省市县三级法院的显示终端,证据材料展示于诉讼参与人的显示终端和图文、视频资料的综合记录与保存,为审判工作提供了有效支撑,促进了审判质量的提高。
依托电子卷宗系统加强个案监督。建立健全电子卷宗系统,为各庭室配备扫描仪,邀请技术人员,对书记员进行电子卷宗录入操作培训,实现电子卷宗与纸质卷宗同步,审判管理部门和案件评查小组借助电子卷宗系统可以随机抽查案件,实现了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及对发改案件评查工作的信息化运转,使审判管理辐射到案件审理的全过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