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杨成 报道
本报济南讯 ,近日省粮食和储备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解读近期印发的《山东省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办法》。2021年,我省首次建立省级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目前已形成省市县三级联动体系,全省共设立21只基金,为百余户企业提供贷款超190亿元。此次全面修订并重新印发《管理办法》,对基金运行机制进一步创新优化。
围绕完善基金管理体制,《管理办法》设立9人组成的基金管理委员会,除了三家部门单位的负责人,还吸纳出资份额前2位的粮食企业负责人组成决策集体,省粮食和储备局承担基金办职责,负责具体执行,兼顾决策公平与效率。
围绕基金参与和退出机制,参与方式更加灵活,除首次集中募集期外,每年夏粮、秋粮收购前两个月均开放企业加入,更好适应企业需求。退出机制更优化,新增未通过审批、未获贷款等情形可即时退款,并允许企业在基金期末停止运行至基金清算期间的分期退出。
在风险防范方面,引入银行贷款与粮食库存在下一收购季前“双结零”要求,严格防范囤积粮食和价格波动风险。责任约束更强化,基金管理人若出现重大失职,将扣减80%管理费,确保履职尽责。同时,政策稳定性更高,基金存续期由3年延长至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