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鲤鱼、四喜丸子、羊肉白菜……菏泽农村的宴席吃得出人情的味道。宴席现场,一辆“流动餐车”吸引了不少群众围观。“流动餐车”内设洗消冲水池、冷藏冷冻箱、防蝇通风口、先进的燃气灶等,既能满足食品操作需求,又改变了以往农村露天聚餐的习惯,使农村聚餐更加卫生安全。
近年来,为全面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农村集体聚餐行为,菏泽市印发《菏泽市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指导意见》,规范农村集体聚餐餐饮服务行为。菏泽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为“主战场”,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实施风险分级分类监管,严查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同时,创新流动宴席监管模式,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培训和指导力度,压紧压实农村聚餐举办者、承办者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聚餐报备制度,逐步规范和完善农村聚餐“流动餐车”建设,有效破解了农村聚餐管理工作“痛点”。
加强食品生产源头管控,进一步保障农村食品安全。近年来,菏泽市严厉查处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假冒食品、劣质食品、超过保质期食品、过期食品翻新销售等违法行为。加强农村餐饮服务单位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监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农村学校(幼儿园)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管以及农村食品供货商、批发商、代理商等经营主体监管,建立农村食品供货商专项抽检、责任约谈、违法信息曝光等监管制度。
未来,山东菏泽将多措并举、强力攻坚,着力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切实维护农村食品安全总体稳定良好态势,提升农村消费者食品安全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中国山东网记者 王丹玉 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