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济南市钢城区的孟先生将25.83吨废钢铁卖给山东神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作为回收方,该公司开具了山东首单“反向发票”,标志着我省开始将“反向开票”作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的抵扣凭证。
“源头发票”缺失是一直掣肘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的一大问题。今年3月,国务院发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提出,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4月25日,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资源回收企业“反向开票”实施办法。
一般情况下,发票是卖方给买方开具,而“反向开票”刚好相反。在再生资源(如废铜、废铁等)采购环节,以前企业或个人销售废品时,大多不开具增值税发票,进而导致回收企业在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时,增值税抵扣链条断裂,同时企业所得税没有发票凭证进行成本扣除,无形中增加了企业经营成本。“‘反向开票’的实施,对于资源回收利用行业来说意义重大。它可以直接证明我们材料的来源,省去了中间筹备证明材料环节,而且可以直接获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这不仅简化了开票流程、降低了成本,还将激发全产业链市场活力,提升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山东神州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元春说。(记者 赵国陆 通讯员 李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