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职业技能培训服务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作用,促进培训与就业市场需求相适应,提升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质效,近日,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加强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的通知》。
《通知》制定10项重点措施,全方位推进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确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年度工作计划,发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示范引领作用,强化就业与培训协同联动,促进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结构、岗位需求相匹配,提高人力资源配置效率。
《通知》在现有政策框架基础上,对市场急需紧缺职业的培训项目给予创新政策支持。允许开展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技能培训的机构自主选择组织结业考试核发职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或组织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充分调动培训机构开展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对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技能培训实施差异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要求各市根据职业(工种)的紧缺程度和时限,对纳入本地补贴性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目录的培训项目进行分级,并结合项目分级、培训后获证类型和级别、培训成本等因素,建立阶梯式培训补贴标准;省级指导目录按照紧缺程度分为A/B/C三类,鼓励各市结合本地培训实际和资金承受能力,合理提高培养成本高和长期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培训补贴标准,提升培训资金使用质效。(张春宇 范红艳)(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