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薄克国
通讯员 张瑶函 报道
本报青岛讯 为鼓励引导高层次人才到产业领域和基层一线开展服务,近日,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青岛市专家工作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办法》将更好促进专家工作站在产学研结合、科研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方面的作用。
据悉,近年来,青岛市积极开展专家工作站设立和建设工作,通过平台集聚了一批市内外高层次专家,协助设站单位解决技术难题和推进项目合作,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设立专家工作站1717家,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2300名,辐射带动就业1.8万余人,促进增收超100亿元。
《办法》明确,凡在青岛市进行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乡村基层组织等,有需要单位外部专家协助解决技术难题、项目攻关等情况,且同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的,可自愿申请设立青岛市专家工作站。一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管理状况良好;二是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或社会效益;三是拥有基本的科研开发条件,重视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和专家的交流、合作;四是单位运行状况良好,经费投入稳定,能够提供专家所需的科研、生活等条件,保证入站专家顺利开展工作。专家工作站的申请设立工作每年开展1次,总体按照单位申请、区(市)初审、专家评审、发文公布的程序进行,具体以当年度工作部署通知为准。
《办法》主要围绕专家个人与专家工作站两方面进行了表彰政策升级。其中,专家激励措施方面,对入站专家在站累计服务时间达到3个月及以上的,或团队专家到专家站累计服务时间达到6个月及以上的,视为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基层工作经历,作为职称申报评审、岗位聘用、年度考核等的重要参考。专家在站服务时间纳入青岛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按照折算学时的2倍登记继续教育学时。工作站激励措施方面,对专家工作站每年度组织1次评估,评估对象为已经批准建立并运行满1年的专家工作站,每次评估确定优秀专家工作站10个、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5个,由青岛市财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资金补助。同时,对优秀专家工作站(优秀科研成果)的设站单位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省级专家服务基地。
《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激活专家智慧、赋能产业升级,从而使专家工作站的建设运行与管理服务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