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下午,山东省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发布会,聚焦民生兜底保障,重点介绍了青岛2024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相关情况。自2024年1月1日起,青岛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实现再提升,这是2020年至2024年,青岛连续七次“提标”。
记者从发布会获悉,自2024年1月1日起,市南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胶州市、平度市、莱西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增幅6.7%。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即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1115元,增幅6.7%;三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860元,增幅8.7%。此外,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孤困儿童基本生活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也进行了上调。
青岛连续多年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兜住、兜准、兜牢民生底线。截至2023年12月,全市共保障低保7.8万人、特困1.3万人,临时救助2.5万人次,救助帮扶低保边缘家庭成员0.6万人,发放救助资金10.7亿元。为3.6万困难残疾人、9.8万重度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护理补贴共计4.1亿元。保障机构养育孤儿133人、社会散居孤儿304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381人、重点困境儿童791人、低保边缘儿童44人,发放基本生活费5228.74万元。(梁超)(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