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
●鼓励行业和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
●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
使用
●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
评价
●将技能人才评价“指挥棒”下放给企业
●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社会培训评价服务
激励
●对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股权激励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办法
●鼓励企业设置符合技能人才岗位特点的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制造业、服务业等领域对高素质技能人才的需求日益迫切。目前,青岛市技能劳动者总量达166万,其中高技能人才超过58万。但相较于先进地区,仍存在技能人才队伍规模不足、结构不优、素质不高的问题。
为实现技能人才高质量发展,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围绕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环节提出一系列政策举措。明确到“十四五”末,全市技能人才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超过30%,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超过35%;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鼓励行业企业培养高技能人才
2022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首次明确了建设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教育为基础、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为进一步发挥行业企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中的主体作用,此次青岛新推出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鼓励行业和企业结合实际把高技能人才培养纳入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高技能人才配置状况应作为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其他实体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的重要因素。围绕制造业高新技术、数字技能和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优化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
同时,在创新高技能人才使用方式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实行“技师+工程师”等团队合作模式,在科研和技术攻关中发挥高技能人才创新能力。
技能人才评价“放”给企业
技能人才评价个性强、标准不一,如何校准技能人才评价“标尺”,真正为企业技能人才松绑,激发其创新创造活力?
自2019年起,青岛市开展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试点,将技能人才评价“指挥棒”下放给企业——是不是人才,企业自己说了算。截至目前,全市已有720多家企业完成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备案工作,涉及制造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覆盖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轨道交通等多条产业链。全市已备案企业累计评价技能人才6.8万人次,获证人数达4.39万人次,其中2.26万人次获得高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占总获证人次的51.5%。
《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进一步健全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深入实施“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序列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外资企业设立特级技师、首席技师岗位。到“十四五”末,全市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人数达到100人。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对技能高超、业绩突出的一线职工,打破限制,按规定可直接认定高级工以上职业技能等级。
鼓励企业自主评价“提质”之外,《实施意见》同时也鼓励拓展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覆盖面——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院校、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取得相应资质后,按规定向社会提供社会培训评价服务。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满足新业态新技术、区域特色产业和技艺传承评价需求。实施技能岗位“人人持证”工程,到2025年,在以技能人员为主体的规模以上企业和用人单位中,全面推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
给高技能人才强奖励提待遇
2023年,山东港口青岛港前港分公司流机队队长助理郭凯成功当选全省首批首席技师。作为最高级别的首席技师,其工资待遇参照企业正高级工程师兑现,并在人才服务、政策支持以及参与社会事务等方面与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同等待遇。
要让技能人才真真切切感受到身份认同感和获得感,就必须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相结合、政府引导和企业主体相衔接,着力构建待遇、荣誉等全方位激励机制。简言之,让高技能人才有“里”又有“面”。
此次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强化技能贡献激励导向。对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股权激励等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激励办法。鼓励企业设置符合技能人才岗位特点的技能津贴、班组长津贴、带徒津贴等。用人单位在聘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任晓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