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所以盛民也。城市更加精致更有品质,市民生活才能更加美好。一座城市,如何算“精致”,怎样能“精致”?
近年来,山东威海积极探索创新,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构建起以一个主体条例为统领,涵盖多个领域的“1+N”精致城市建设法规体系,并对法规开展常态化“体检”,让立法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颁布全国首部精致城市建设条例
寒冬时节,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上海路,一处温暖的城市驿站成了户外工作者的歇脚地。驿站中不仅有桌椅,还配备了直饮水、充电座、微波炉等设施。“有了这个驿站,赶上雨雪天气,我们能有个地方休息,中午热个饭也很方便。”环卫工人刘传新说。如今,像这样的驿站,经开区已有7处。
关于城市驿站的建设要求,体现在全国首部以精致城市建设为主题的地方性法规——《威海市精致城市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中。“随着精致城市建设逐步推进,我们需要对城市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不精致不到位问题进行系统规范,对实践中形成的经验以立法形式进行固化。”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海威说。
精致城市建设立法是全国首创,没有经验可鉴。为确保立法科学合理、体现民意,威海市建立起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用精致理念引领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各方面,力求每个环节有章可循。
“《条例》的颁布,为我们开展工作提供了法规依据,也方便我们细化各项举措。”威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市精致城市建设办公室主任李瑞玲说。《条例》出台后,作为法规实施的配套和补充,威海市政府制定了精致城市建设规划纲要、评价指标体系等28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夯实精致城市建设制度根基。
构建法规体系保障精致城市建设
城市建设涉及许多方面,仅靠一部统领性法规难以覆盖周全。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精致城市建设,因势利导、突出特色,稳步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先后制定了17部实体性法规,构建起“1+N”精致城市建设法规体系。
威海是一个严重缺水的城市,全市用水形势较为严峻,城乡供水安全管理也存在问题。对此,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急需先立、逐步完善,制定了节约用水条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城乡供水安全条例3部地方性法规。
停车难是不少城市的“通病”,威海也有类似情况。对此,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决定以立法形式,从体制机制、规划建设、执法管理等方面对停车工作加以规范,提升停车综合治理水平。“为更好了解群众所想,我们在起草《威海市停车管理和服务条例》过程中,专门到基层立法联系点环翠区竹岛街道翠竹社区,与物业企业代表、停车管理员、商户经营者、机动车驾驶人等面对面交流,征集意见建议24条。”王海威说,这些意见建议也成为专家论证会重点论证的内容之一。
今年,威海市人大常委会采取小切口、精细化立法,制定了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若干规定,精准提出9条务实管用的法规条款,同时组织对非机动车安全、森林防火等条例进行调研论证,让精致城市建设法规体系更加完善。
对法规开展常态化“体检”
法规出台,效果如何,关键要看能否经得起实践检验。为推动这一工作,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将立法后评估与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深度融合,对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开展常态化“体检”。
《威海市海岸带保护条例》实施后,威海市人大常委会多次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收集的问题,连同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议意见,形成条目式问题清单,印发给有关部门单位,及时督促出台了《威海市域海岸带保护规划》,对海岸带“伤疤”“死角”进行整治,自然岸线保有率由当初的不到40%提升到51%。
针对法规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威海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集中视察、专题调研,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为开展好专题询问奠定坚实基础。连续三年组织对精致城市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安全生产进行专题询问,并对应询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有效推动法规贯彻实施。今年又组织对山体保护条例、危险废物管理办法等开展专题询问,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着力打通法规实施“最后一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