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日前印发《青岛市政务服务“跨层级一窗式”改革指导意见(试行)》,构筑市、区(市)、镇(街)、村(社)四级“跨层级一窗式”政务服务体系,为企业、群众提供“一站式”的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服务,实现政务服务“进一门、到一窗、多点办、就近办”。
本次改革推行“前台统一收件、后台分级审批”的基层政务服务新模式,将与群众关系密切且适合在基层办理的事项分批分次逐步下沉到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受理(收件);需要跨区域、跨部门审批的区级政务服务事项,可由市级审批职能部门提级办理。高频事项在区(市)范围内通办的基础上,择机推行全市通办,逐步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纵向跨层,横向跨域”,做到“一窗收、就近办”。
根据安排,今年12月底前,相关改革内容将在全市有条件的便民服务中心推行;2024年12月底前,在全市所有的便民服务中心推行;2025年12月底前,鼓励有条件的区域将“一窗受理(收件)”窗口延伸到基层便民服务站(点)。(余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