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印发《环保金融项目入库指南(试行)》,提升入库项目质量,加强绿色金融对生态环境治理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的精准支撑。《入库指南》明确了国家生态环保金融支持项目储备库和山东省环保金融项目库的入库要求,其中省库的入库范围包括9大类107项。
根据《入库指南》,环保金融项目可申请纳入国家库或省库。国家库由生态环境部建立,采用线上申报方式。省库由省生态环境厅建立,暂采用线下申报方式。
国家库的入库范围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固废处理处置及资源综合利用、生态保护修复、其他环境治理。治理责任主体为企业的生态环境治理项目,单个项目融资需求原则上应超过5000万元;其他项目单个项目融资需求原则上应超过1亿元。省库的入库范围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污染防治、清洁生产、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生态产业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环保装备制造、环境服务、生态文明示范建设、其他等9大类107项。入库项目分为“优选项目”和“一般项目”,“优选项目”可享受更加优惠的信贷政策支持。
据悉,去年我省建立省库,为金融机构、市场主体提供更为清晰的绿色金融支持对象。入库项目将定期推送金融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对入库项目予以重点支持。(陈晓婉)(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