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近日联合发布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紧盯燃气经营、输送配送、使用、管线施工、燃气具生产销售五大环节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养老院和使用瓶装液化气的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更深入细致地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巩固扩大燃气百日行动成果。
要突出抓好瓶装液化气安全监管,加大对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各环节的安全执法检查力度,严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推广建筑底层餐饮场所管道天然气替代瓶装液化气,继续推进燃气胶管更换升级行动,加装使用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切断装置并确保安全有效运行,切实保障用户安全。
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于复工复产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提前做好安全检查,组织人员培训,确保安全后方可复产;对于停产停业的,要及时停用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停产期间不出问题。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地区实际、部门职责,加大对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力度,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对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教育,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切实避免人为因素、低级失误引发事故。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剖析典型燃气事故暴露的问题,充分发挥属地街道、乡镇等基层单位作用,入户开展安全宣传活动,发放燃气安全使用手册、明白纸等,普及安全法规和应知应会知识。
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将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覆盖16市的省级督导核查,并及时对各市情况进行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