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薄克国
“11月25日下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宣布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青岛成为全国36个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地区)之一。这个利好政策在青岛先行落地,个人养老金制度刚刚发布,有些群众会对这项新政策不了解,会有很多电话打进来咨询,今天有必要把这个政策跟大家讲清楚。”11月26日15时,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青岛市12333民生服务中心接线员进行个人养老金制度实施办法培训,该局养老保险处处长张守海作为主讲人,面对20多名接线员进行培训。
“个人养老金制度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培训中,张守海开门见山,从个人养老金的含义、制度文件、参加人员范围、信息平台、参与金融机构、主要流程、账户开立、缴费、领取、税前扣除优惠及扣税、账户变更等11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讲解。
为了便于大家记忆,张守海还将参加、领取个人养老金的主要流程编了段顺口溜:“账户唯一开,缴费有上限;凭证抵扣税,产品随心买;账户能变更,资产需转移;达龄领待遇,特殊提前取;银行代扣税,钱进社保卡;信息全汇聚,权益随时查。”
作为全国先行试点城市之一,在先行试点期间,凡是在青岛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和“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商业银行等渠道建立个人养老金账户。通过商业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账户开立后,就可向资金账户缴费,购买个人养老金产品。年缴纳上限12000元,缴费即可享受税费优惠,可购买包括储蓄存款、理财产品、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具体金融产品由金融监管部门确定并将公布产品名单。
参加人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缴费,缴费额度按自然年度累计,次年重新计算。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张守海举例说,假设个人纳税者当前适用的税率为10%,投入养老金账户前,12000元的缴税金额为1200元;将12000元投入养老金账户后,养老金领取时税率为3%,即缴税金额为360元,相当于每年减少当期税费12000×(10%-3%)=840元。
青岛市12333民生服务中心接线员杨凯表示:“今天认真听了个人养老金政策、经办流程,希望通过多学习,能够把政策牢记于心,给老百姓清晰的解答。”
“为了让群众尽快了解和知晓这项新制度,我们今天对12333民生服务中心接线员进行培训,让他们通过12333平台,向拨打热线电话的群众给予准确解答,从而宣传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确保个人养老金制度在青岛落地落实。”张守海透露,青岛市人社部门已经开始通过人社系统网站、公众号等渠道宣传推广个人养老金制度,让群众了解这项利好政策,享受到政策红利,提前为个人养老做好规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