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上午,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举行“山东这十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七场,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山东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了解到,10年来,全省就业人数超过550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20万人。
这十年,山东狠抓就业这个民生之本,作为全国唯一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双过亿”的省份,实现了比较充分的就业。城镇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全省就业人数超过5500万人,城镇新增就业年均超过120万人,约占全国十分之一。
全省城乡就业格局发生历史性改变,城镇就业人员比重由46.5%上升到60.7%,三次产业就业人员占比由34.1:33.7:32.2调整为24.9:33.4:41.7,第三产业成为就业最大的“容纳器”,三次产业“倒金字塔”型的就业结构逐步形成。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保持平稳,贫困劳动力每年务工就业规模保持在40万人左右。失业水平保持低位,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调查失业率保持在5.5%左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工资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单位人员工资较2012年翻了一倍。
山东在全国率先整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率先实现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比国家要求提前一年实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建筑业新开工和在建项目实现工伤保险全覆盖,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完善。社保覆盖面持续扩大,职工养老、居民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331万人、4633万人、1583万人、1997万人,较2012年底分别增加1268万人、232万人、573万人、657万人。
全省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从2012年的1797元,提高到今年“调待”后的3109元,增长73%;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由每人每月60元提高至160元,增长1.7倍;失业保险金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由每人每月平均680元提高到1710元,增长1.5倍。社保卡持卡人数达到9528万张,较2012年增加7480万张,基本实现身份凭证用卡、人社缴费凭卡、补贴待遇进卡、工伤结算持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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