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赵念东 报道
本报菏泽讯 近日,菏泽市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举行。记者获悉,《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自2019年12月出台以来,菏泽市聚焦国土增绿、森林提质、资源保护,压实责任、协同发力,探索创新、做细做实,推行林长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其中,全市完成新造林面积7万余亩。
两年来,菏泽市林木蓄积量7628942.148立方米;申报山东省森林乡镇3个、山东省森林村居35个、省级林业生态修复保护工程和省级森林生态廊道样板工程各1处;新增以桐木加工、杨木加工、条柳编、牡丹、玫瑰等特色林产业为代表的山东省林业龙头企业17家;依据东明黄河、曹县黄河故道、单县浮龙湖等国家湿地公园优势发展生态旅游,培养了7个“齐鲁放心果品”、5家“省十佳观光果园”、12家经济林示范园。
此外,菏泽市着力构建林长制体系,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全域覆盖、网格管理,市、县、乡、村四级层层建立落实了林长制组织体系、办事机构、工作机制等。目前,全市设立四级林长9373人,其中市级林长12人、县级林长164人、乡级林长1647人、村级林长7550人,覆盖全市11个县区,设立各级林长公示牌4113块,形成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护在村”的“横到边、纵到底”全链条责任。接下来,菏泽市将继续开展体系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监管信息化“三化”建设,持续推进国土绿化攻坚行动,确保林长制从“有名”到“有实”,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