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烟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促进城乡融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情况。据悉,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进行了创新,提到放宽人才落户认定标准。将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等级技能标准由中级降为初级;将学历标准由全日制本科降为具有全日制普通中专(含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毕业学历)及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