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济宁报道
近日,济宁市出台办法,强化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加强补充耕地持续利用及日常监管。
明确责任分工 建立四级巡查制度
济宁市结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田长制”,压实各级后期管护职责,建立市级年度、县级季度、乡级月度、村级实时的四级巡查制度,落实常态化巡查,做到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整改。
强化数字赋能 着力突破管护难题
济宁市综合运用铁塔摄像、无人机、卫星遥感等信息技术,搭建全市补充耕地实时影像监管技术平台,利用AI智能判读技术提取疑似问题图斑,辅助高效快速完成巡查,着力破解补充耕地分布广,监管人力成本高的难题。
建设监管系统 实行“红黄蓝”三色管理
建设全市补充耕地项目全流程监管系统,济宁市对补充耕地实行“红黄蓝”三色管理,无问题图斑标注为蓝色,正在整改图斑标注为黄色,限期未整改图斑标注为红色。红色图斑予以冻结,同步在“山东省耕地保护动态监管系统”冻结相应数量指标,督促县(市、区)推进整改。
夯实管护责任 实施补充耕地信息公开
济宁市总结推广汶上县“设牌与发证”并行的公开公示模式,在补充耕地分布集中区设立公示牌,明确补充耕地具体位置、管护责任及群众举报途径。以村、街道为单位发放《补充耕地管护证》,对每块补充耕地建立“户籍”,明确地块位置、面积、管护内容、管护期限、管护责任人等内容。
规范资金管理 用活用好管护资金
济宁市设立后期管护资金多方监管账户,实行后期管护资金年度拨付,将管护任务完成情况与资金拨付挂钩,完成的拨付资金,未完成的扣减资金,强化巡查结果运用,倒逼管护责任落实。
严格考核问责 强化管护责任落实
将补充耕地后期管护情况纳入市对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并作为耕地保护激励乡镇名额分配的重要依据。对后期管护问题较多且整改不力的,将采取冻结指标、暂停入库、市政府约谈等措施,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