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都镇强 报道
本报潍坊讯 12月8日,记者从潍坊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政策吹风会上获悉,潍坊市已制定相关意见,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建设突飞猛进的发展,一方面,城镇快速扩张占用大量耕地良田,土地开发强度过高,与资源环境承载力不相适应,以牺牲农用地为代价的城镇化模式已难以为继;另一方面,城镇内部存在大量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潜力巨大。在当前潍坊市发展正处于新旧动能转换的关键阶段、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大背景下,倒逼该市必须从“增量扩张”向“存量挖潜”思路转变,研究制定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盘活利用“沉睡的资源”,为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要素支撑。
潍坊市将开展城镇低效用地调查、合理确定开发范围、实行标图入库、编制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等5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具体工作实施步骤,指导该市城镇低效用地有序开发利用。同时,从7个层面对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进行初步界定,并统筹考虑城市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公共卫生安全等因素,引导工业区、老旧小区连片改造,由县市区政府编制再开发专项规划,推动工作开展,促进城市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有机融合。
潍坊市的相关意见提出了政府、原土地使用权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市场主体等多元化多渠道参与再开发的4种路径模式。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或城市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的,仍由政府收回后统筹组织开发建设,旨在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功能、保障城市公共空间,确保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