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立红 济南报道
11月5日,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农业农村厅等10部门联合制定出台了12项有力举措,支持海洋牧场健康发展,稳步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渔业与渔政管理处处长梁勇说,山东省在推进现代化海洋牧场建设综合试点,打造海上“绿水青山”下功夫。10月19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旅游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海洋局等10家厅局单位,共同下发关于支持海洋牧场健康发展十二条措施,在布局、品牌、土地、环保、技术、装备、资金、税收、制度等多方面提出有效、有利、优惠措施,为实现山东省海洋牧场平台绿色、健康、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山东将重点统筹优化海洋牧场发展布局,推进海洋牧场“一体、两带、三区、四园、多点”的布局规划建设,统筹中央和省级相关资金,支持海洋牧场建设创新,引领发展方向。在继续稳步发展半岛东南部现代海洋牧场的同时,优先支持深远海装备型海洋牧场和东营、滨州、潍坊等黄河三角洲地区底播型海洋牧场发展。
支持海洋牧场产品“优品”发展,坚持“藏粮于海”,严把海洋牧场产品增养殖过程质量关,强化贝类毒素、海参药残等水产品监测预警能力,提升海洋牧场“绿色”水产品品质,打造海洋牧场优质水产品品牌形象,提升大众对海洋牧场产品的信心和认同度,取得高端优质水产品市场的主导权,保障海洋牧场进入良性可持续发展轨道。
推进海洋牧场装备检验应检尽检,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完善海洋牧场装备设施审验管理,已建成的海洋牧场多功能平台、大型深水智能网箱等装备要在 2020 年底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向中国船级社提出检验申请,新建相关海洋牧场装备设施必须应检尽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取得中国船级社检验合格证书的海洋牧场建设单位在安排海洋牧场项目、资金时优先予以支持。
在完善海洋牧场制度体系建设方面,山东将加快推进《水生生物资源养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编制行业规划,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发布《山东省人工鱼礁建设管理办法》《山东省休闲海钓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渔业增殖示范站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保障行业健康规范发展。加大全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好山东省充分发挥海洋强省优势,推动海洋牧场高质量发展的积极探索和进展成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