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教育厅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提出明确要求。
闪电新闻记者注意到,此次《通知》突出了“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提出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招聘要合理设置考试内容,以测试专业技能和执教能力为主,支持有条件的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方式。
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荣誉称号或省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齐鲁首席技师荣誉称号,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国家级或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带头人、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表彰的高技能人才以及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选手和省级以上技能大赛优秀选手(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20名、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前15名或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省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前5名、省级二类职业技能大赛前3名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可适当放宽工作经历等限制,采取试讲、技能操作、专家评议或直接考察的方式组织招聘。此外,对于达不到相应学历要求的,职业院校可设置实习指导教师岗位予以聘用,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和各地特聘人才条件的,可通过特聘程序引进并享受相应待遇。
根据《通知》,山东的职业院校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规定自主编制年度公开招聘方案,自主确定招聘批次、时间,并自主组织实施,其中,部门所属职业院校的年度公开招聘方案需事先报经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同时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监督。(贺晓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