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6月14日发布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要求在全省立即开展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检查。
检查要突出对运输易燃易爆和有毒危险化学品,特别是运输液化气等液态烃车辆及其罐体的安全检查;突出对通过人员密集区域的道路通行路况、车辆行驶速度,以及限行和禁行线路、区域及时段的检查;突出对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运输车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实施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实行闭环管理、对账销号,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违规通行和风险外溢。
同时,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有关部署要求,深入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要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作为整治重点,全面加强运输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专用停车场。
各市、县(市、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加强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从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源头防范抓起,利用信息化技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和人员、装卸作业、道路行驶、临时停放、罐体清洗、交通安全等环节进行系统治理,构建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实现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综合研判和全过程管控。今年6月底前,各市的示范县(市、区)要完成示范建设任务,今年年底前,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日照、滨州6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重点市以及27个重点县,都要全面建成和运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全过程信息化监管体系,其他市、县(市、区)也要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落实全过程信息化监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