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戚晨
3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发布会,省粮食和储备局副局长李伟在发布会上介绍,今年,国家继续在包括山东在内的6个小麦主产省实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最低收购价格水平为每斤小麦1.12元(国标三等),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具体操作按照国家《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执行,由中储粮系统作为政策执行主体,具体组织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