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导报记者 吴淑娟
经济导报记者从28日举行的济南市委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济南将于6月1日起实施全面放开限制的户口迁移政策,对有意愿来济南就业、居住生活的非户籍人口,不附加任何条件,可在济南市城镇申报登记常住户口。
据了解,自2017年以来,济南已连续3年通过全面降低落户标准,推出户政便利9项30条,放开人才及就业创业人员落户条件等一系列措施,持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取得了重要进展,近3年迁入人口持续增长,年均迁入达到10余万人。
此次全面放开落户限制,将全面取消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条件准入限制。充分尊重群众自主定居城镇意愿,打破现行落户城镇条件准入限制,实行以群众申报为主,按户口迁入途径分类登记备案的落户政策。
在尊重群众落户意愿的同时,提供人才、高校学生、居住、就业、亲属投靠及其他六类落户途径,有合法产权房屋的均在产权房屋处落户,无产权房屋的可选择在租赁住房处、单位集体户、社区集体户落户。
将亲属投靠范围由原“夫妻、子女、父母”三投靠扩大至全部近亲属,将亲属随迁范围由原“配偶、未婚子女”扩大至配偶、已婚子女、父母。
积极推进租购同权,将租房落户拓展至全市均可。
全面实施大学生留济创业就业工程,扩展院校在校学生在济落户范围,允许非驻济高校在校学生迁济落户。
取消中专学历人员参保限制、技术技能职级限制,扩大了人才落户范围,无论是高端人才、高校毕业生,还是技术工人均可按人才途径申请在济落户。
将户口核准权限下放至派出所,凡材料齐全、形式正当的即来即办,一次办结准迁手续。完善容缺受理,除必备关键材料外,实行先受理、后补缺;办理落户不再要求群众自行书写申请,由系统自动生成《办理户籍业务事项申请表》,只需群众签字确认,并对申请事项和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对相关落户涉及的无产权房屋、无稳定职业、除直系亲属外确实一时难以提供证明的其他亲属关系、近亲属提供产权房屋落户等情形,可通过承诺或声明的方式进行证明。
济南市公安局提醒,新政策在6月1日正式实施后,为便利群众办理落户,避免可能出现的扎堆办理、排队等候现象,建议除到拟落户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外,也可通过山东微警务平台“民生警务”或济南公安“e警通”或公布的户政部门工作日咨询电话,进行预受理和咨询,属人才或非驻济高校学生可通过“中国济南人才网”申办。 |